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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诚信

学术诚信是一套价值观与原则,规定了学生和大学员工在教学、修读教育计划、完成书面作业以及参加各类考核时的行为规范(EsU 学术诚信规则,П EsU 14-15)。

学术诚信原则

诚信完成所有学术作业与研究时不得抄袭、作弊或伪造。
公正对教育过程的所有参与者一视同仁、客观公正。
责任对自身学习、科研与职业工作的质量和成果承担个人责任。
尊重承认他人的知识产权,正确使用资料来源并遵守著作权。

员工的义务

根据学术诚信规则(П EsU 14-15 第 7.2 条)教师与员工的义务。

  • 保障客观、透明、公正且无歧视的评价,不得偏袒、有失公允或对学生施压。
  • 事先说明受评作业的要求,以及合作、资料来源、数字工具和人工智能的使用界限。
  • 发现违反学术诚信的事实,应立即向校领导、院务办公室或委员会报告。

学生的义务

根据学术诚信规则(П EsU 14-15 第 6.2 条)学生的义务。

  • 独立完成各类受评作业,使用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 正确引用并规范著录所借鉴的观点、文本、数据、图片、表格和程序代码。
  • 当作业、课程、导师或学校有要求时,须如实说明对人工智能和数字工具的使用。

查重检测

依据《反抄袭条例》(П EsU 13-03 第十一版)对论文原创性及人工智能使用的要求。

  • 《反抄袭条例》规定了文本原创率的下限和 AI 内容占比的上限。具体数值因作业类型和个别教育项目而异——现行数值载于条例第 5.11 条。
  • 该占比由查重系统报告中的独立指标“AI 内容”给出。系统仅为辅助工具:引用是否恰当、文本由谁撰写,由审核人判断(附件 2)。
  • 无论占比多少,使用人工智能都须在参考文献中按“AI 名称:AI 模型:资源链接,访问日期”的格式注明(第 4.5 条)。未如实说明的人工智能使用本身即构成违规(《规则》第 5.2 条)。
  • 带有抄袭特征的不当引用或蓄意篡改文本,将导致本学年不得参加答辩(П EsU 13-03 第 5.11.2 条)。
  • 仅凭重复率不足以认定违规:必须对作品、资料来源以及学生的说明进行实质性审查(П EsU 14-15 第 8.6 条)。

违规类型

规则中列举的学术诚信违规行为(П EsU 14-15 第 5.2—5.3 条);该清单并非穷尽(第 5.8 条)。

  • 在作业中:抄袭、自我抄袭、重复提交、不当改写、买卖现成作品、将他人作品或人工智能生成文本充作本人成果。
  • 在考核中:作弊与使用违禁设备、交换信息、替他人考试、扰乱考试、私自对考题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

遇到违规行为?请向委员会反映

学术过程的任何参与者均可就可能的学术诚信违规行为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申诉。学术诚信与道德委员会自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П EsU 14-31,第 8 部分)。

提交申诉大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