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研室PhD、副教授代理卡尔马干别托娃·D.B.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执法机构学院研究生阿利巴耶娃·A.O.联合为"商业与法律"及"经济安全法律保障"教育项目三年级学生开展了有关数字世界现实威胁——网络诈骗与代理洗钱(droppership)的宣传教育工作。
本次会议特别关注了"充当资金通道"问题。所谓"充当资金通道",是指将本人银行卡、账户或网银访问权限提供给第三方,用于转移、提现或"洗白"非法所得资金。受害者往往受到快速获利(转账佣金)的诱惑而同意此类行为,却未意识到自己已成为犯罪的共谋。后果包括: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信用记录受损,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